签了一年的合同,住了半年,房东有权利把我们赶走吗?

如题所述

  租房合同未到期,即使房东愿付违约金,租客也可以不搬走的,租客有权按照合同执行。
  如原房东违反租房合同,除了赔偿违约金,还要赔偿其他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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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10
可以不搬,搬就要赔偿。我刚刚经历了一次这样的问题。不过我的合同不是通过中介签的。一般通过中介签的合同都有明确规定,你就按照合同到期再搬就行。房东没有任何权利要求你搬走。你也可以让中介帮你谈谈(一般中介不大管,除非你们关系还不错)。如果你确实想搬走,那么就要房东赔偿损失,包括违约金、搬家费、中介费等。一般最少能够拿到违约金(一月房租),其他的看你的谈判能力了。呵呵。可以告诉你,我的最终处理结果。经过双方谈判,房东付我违约金,我不愿意再和他这种人打交道了,决定搬走了。另外找的房子比现在的贵些,但是要好些。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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