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路上被车撞伤,导致小腿腓骨骨折。对方全责已赔偿医药费。因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只说让做工伤认定。骨折好了能不能评上工伤等级?医院说骨折,劳动局说是像骨裂,怎么办?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实际发工资的主体不是同一个,法人也不是同一人?这份劳动合同有效吗?
一般骨折可以评为十级伤残,如果是骨裂就不能评级。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实际发工资的主体不是同一个,法人也不是同一人,这份劳动合同只要盖章、签字还是有效的。签订公司的单位应当负责。
医院那边写骨折,去劳动局说是骨裂,可能评不上等级。劳动局似乎不想受理这些怎么办?
第三者撞伤的,工伤等级会不会评不上?
追答工伤申请不是想不想受理的问题,评级也不是劳动局说了算的,最终还是要看鉴定结论。建议不要理睬他们,按正常程序申请即可。
希望帮助到你。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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