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学生自己找实习医院,但学校要求学生与医院要有一个毕业后聘用的协议,以此抬高毕业前就业率求大神

我是成都中医药大学中西医临床专业学生。我们学校关实习有一个要求:如果学生自己找实习医院,就必须与医院签订一个意向书(可以不是三方协定),意向书内容要求该医院在医学生本人毕业后,医院有意向聘用其留院工作。我想问下在教育部或者卫生部有此种规定吗?如果部委没有此规定,学校有权利制定此项规定吗?学校以此意向书来抬高毕业前就业率的做法存在侵犯学生权利吗?

首先卫生部绝对没有此方面的规定,学校制定此制度的原因在于两个方面 第一:学校希望毕业生通过在实习单位能够顺利留岗就业,提高学校的就业率 第二:学校希望通过此规定让学生更好,更理性的选择实习单位,并从侧面加强实习生在实习单位良好表现,督促学生成长 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学校的此规定是不合理的,但是从学校的出发点以及为学生考虑上来说,这个规定是合情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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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16
我也是医学毕业生,我实习的时候学校让我们每人交一个单位聘用的证明,我跑我们村诊所盖得章,我学校号称毕业率99.9%,社会就是这样,个人建议如果你不能留在你自己找的那个实习医院还是遵照学校的分配吧。或许有机会留下。我同学有留医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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