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等级的评定是由哪个部门来评定的?

如题所述

所谓的工伤,是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由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1.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需到受伤职工单位所在地市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


2.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3.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伤残等级是由鉴定部门鉴定出来的,赔偿标准是以鉴定出来的等级来进行的。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 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 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残评定等级基本内容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距离流动受限;


c. 断续工作;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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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01
工伤,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由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追问

家人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追答

是否工伤,要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
构成工伤的前提,是要有交警队作出事故认定书,你家人负事故次要责任或无责任,否则就不能构成工伤。

被认定为工伤后,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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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3-31

要看你是伤残是怎样造成的,有以下方法:

1、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人身损害,可向当地司法鉴定中心申请伤残鉴定。

2、工伤事故,则可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8 个月= 20408 元;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8 个月×2551 元=20408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 个月 ×2551 元=5102 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0408 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20408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 5102 元=4591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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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4-07-01
如果你是指的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的话,鉴定机构在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第4个回答  2014-07-01
当地伤残鉴定中心。去咨询问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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