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个体商户法庭上追打律师被判什么罪名?

如题所述

6月25日,潘强等5人被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法院以扰乱法庭秩序罪分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这是检察机关办理的全省首起在法庭上公然殴打律师扰乱法庭秩序的案件。 

2017年10月11日上午,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广东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广东公司)诉镇江市丹徒区某超市(潘强系该超市经营者)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广东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彭律师、被告潘强等人到庭参加诉讼。张武、黄三、胡大等个体商户及潘强的亲友叶丽等,共20多人也到镇江中院旁听庭审。 

庭审过程中,潘强几次对彭律师进行言语攻击,法官都进行了阻止并予以训诫。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中午12时许,法官敲下法追宣布闭庭。 

随后,书记员将庭审笔录打印出来交给潘强阅读、签字,彭律师尚未离开原告席并等待阅读、签字庭审笔录。此时,旁听人员张武、叶丽、黄三、胡大等未经准许进入审判区,与被告潘强一起殴打彭律师,在法官出面制止过程中,上述被告人仍追打彭律师至隔壁第九法庭,并将彭律师打倒在地,致使法庭秩序严重混乱。 

公安机关接警后立即来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工作。10月11日,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对潘强等人扰乱法庭秩序一案进行立案侦查,12月28日,向京口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被害人彭律师对五名被告人的行为不予以谅解,放弃所有赔偿,要求公诉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2018年5月2日,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以扰乱法庭秩序罪将潘强等人提起公诉。6月6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6月25日,京口区法院依法对5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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