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八大权益

如题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八大权利主要包括以下:
1、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2、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依法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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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17
《安全生产法》赋予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八项权利:
1、知情权;
2、建议权;
3、批评权、
4、检举、控告权;
5、拒绝权;
6、紧急避险权;
7、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8、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以及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同时赋予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五项义务:五项义务:
1、有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
2、有服从管理的义务
3、有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4、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
5、有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报告的义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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