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01-13
约翰·施特劳斯(德语:Johann Strauss,1825-1899),奥地利著名的作曲家、指挥家、小提琴家。他自幼酷爱音乐,7岁便开始创作圆舞曲,一生写了四百多首乐曲,包括圆舞曲、进行曲以及其他音乐体裁的乐曲,其中以《蓝色多瑙河》《维也纳森林叙曲》《春之声》等曲最为著名。这些作品优美动听、充满生活气息,反映了人民群众热爱生活、乐观向上的思想感情,深受人民群众喜爱,他由此被人们称为“圆舞曲之王”。约翰·施特劳斯与父亲同名,两人都以创作圆舞曲而闻名于世。为区别起见,人们在它们的名字前面分别加上“老”、“小”二字。老约翰·施特劳斯被人们称为“圆舞曲之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