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是这样,原先是一份高利贷借款,然后被强迫签下60万借条,2年前被人用借条告上法院,当时不懂法律懵懵懂懂签下了60万的调解书,现在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对方又有意和解,但是在强制执行中的和解协议应该如何达成,而且不敢签下长期还款的协议,只能尽量谈一次性还款的协议,因为害怕在协议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反悔,然后又按60万减去已还款项继续执行,这个协议应该怎么签,是否要在执行局由执法人员笔录,如果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那这个执行过程是终结还是中止。还有如果签的是一次性还款的和解协议并且按协议还完款项后,怎么防止申请执行人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