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层楼房,电梯和楼梯设计在一起,并且楼梯没有消防门,这样设计合理吗?

如题所述

这样是不行的,首先,电梯前室和楼梯间前室均未设计,需在走廊方向安装防火门,但安装防火门后,电梯对面的房间的门还需要防火门。同时,走廊的防排烟也会增加。这样设计,造价高,实用性低,建筑面积浪费严重。设计好了,利用你所使用的面积,就可以把电梯、楼梯、合用前室都设计在里面的。而且采用自然排烟,用两个防火门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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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08
1、很多电梯前室、剪刀楼梯是没有窗子,因此在封闭式电梯前室设计时有70℃防火阀(平时常闭),当某层有火情时消控中心就会自动打开相应层及它的上下层(共三层)70℃防火阀,设在屋面或风机房的风机受消控中心指令---得电---输送新鲜空气到电梯前室。 2、封闭式楼梯有自垂百叶正压送风口(非写字楼、非商业区没有每层有送风口,但不大于3层)当某层有火情时消控中心就会自动打开风机输送新鲜空气到楼道(由于在设计时风机输送新鲜空气有一定的风压楼梯的自垂百叶就会自动打开)。 3、封闭式电梯前室在设计时有疏散指示、安全出口指示、应急照明,有烟感、喷淋、消火栓、消防广播、声光报警、手动报警装置,有防火门等消防配套设施。
第2个回答  2018-10-08
根据《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2014)
第5.5.2条规定: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且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相邻两个安全出口以及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当电梯和楼梯在一起时不可能符合“……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之规定。
第5.5.4条:自动扶梯和电梯不应计作安全疏散设施。因此,“当电梯和楼梯在一起时”,只能算一个安全出口,不能算出二个安全出口。
且楼梯必须符合规范相关规定:5.5.1条:民用建筑应根据其建筑高度、规模、功能和耐火等级等因素全责设置安全疏散和避难设施。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位置、数量、宽度及疏散楼梯间的形式,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在5.5.8至5.5.32规定了安全出口的数量和具体要求,因此,楼梯必须符合这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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