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查到过期食品说要发五万合理吗?

工商局查到过期食品说要发五万合理吗?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家在农贸市场坐调料生意.然后有几瓶过去的桂花酱没及时处理.被人买去了.然后对方就一买到过期的东西来找我们.说肚子疼.我家人一块是过期了.赶紧安排他们去医院检查身体.但是对方就是不去.说要私了.再次过程中.我由于年轻不懂事和对方发生撕扯打了他一巴掌.然后派出所过来处理.对方不愿意协商..第二天工商局的来查.说如果协商不成要发五万块钱.这合理吗.确实货物太多没看到有一两瓶过期的.我们也认罚.但是五万块钱对我我们来说一年多不一定挣的来.轻各位朋友指点..有人说罚个两千.有人说起步价就五万.现在家人茶不思饭不想的..跪求各位好心人帮忙.

商机关查处销售过期食品罚款时,一般是按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计算罚款的。
《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
(六)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九)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未经过安全性评估;

追问

拿到底能罚多少

追答

看你的价值
2000撑死了
多了可以告工商,处罚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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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21

新版《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其实罚五万已经是从轻的了,如果题主在浙江,估计可以适用《浙江省的“三小一摊”管理规定》不过这个处罚最少也是3000,所以 能私下解决尽量私下解决吧。

第2个回答  2018-09-30
建议看一下食品安全法,后半部分有具体的处罚明细追问

有说五万起步的.还有说2000-50000.不知道该听谁的了

第3个回答  201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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