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法人必须是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吗?

如题所述

公司的法人不一定是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也可以由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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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8

不一定,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或其他人等。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也就是说新法扩大了法定代表人的范围,可以由公司章程来定,而不仅仅是指董事长

法人条件

一、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

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

二、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三、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它有自己独立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民法总则》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扩展资料:

法人种类

1、营利法人

以取得利益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2、非营利法人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盈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3、特别法人

《民法总则》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法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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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31

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关于法人代表的规定:
    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也就是说新法扩大了法定代表人的范围,可以由公司章程来定,而不仅仅是指董事长。

    关于董事长的规定:

    对于内资公司来说,根据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所以董事长不一定是出资最多的,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章程的制定,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就是几个出资股东共同制定。

    对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企业:董事长必须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是外国人时,副董事长必须是中国人。

    对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长必须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是外国人时,副董事长必须是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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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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