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信息

如题所述

姓名:张来凤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主持局全面工作
姓名:刘刚
职务:党组成员、调研员
分工:负责市城市大建设办公室相关工作
姓名:刘贤斌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利用科、地籍测绘科、地价管理所、各分局。联系怀远县
姓名:朱宁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办公室、审批科、政治处、机关党委(含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信息中心。联系固镇县
姓名:邹军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耕保科、法规监察科、财务科、监察支队、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征地管理处。联系五河县
姓名:王五洲
职务: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分工:分管监察室;协管法规监察科、财务科。联系淮上区、经开区。
姓名:王婉茹
职务:总工程师
分工:分管规划科、矿产资源开发与储量科、地质环境与地质勘查科、地环监测站。联系龙子湖区、高新区。
姓名:方军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
分工:协助负责公文办理、信息化建设、教育培训、科技交流等工作、协管办公室、信息中心。联系蚌山区、禹会区。

内设机构办公室 ( 组织人事科 )
1 .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组织、文件起草、文电处理、档案、保密、保卫、接待等事务;负责信息综合、科技交流、新闻宣传。
2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和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管理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管理县级国土资源部门领导班子;组织指导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3 .负责蚌埠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及协调工作。
执法监察科 ( 政策法规科 )
1 .负责有关土地、矿产、测绘管理的规范以及文件拟定;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应诉事宜;指导全市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国土资源系统法规业务培训工作。
2 .负责对执行国家土地、矿产和测绘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理、土地使用权交易和执行矿产、测绘法律、法规的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
规划科
组织编制和实施蚌埠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计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参与报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城市 ( 镇 ) 总体规划、乡 ( 镇 ) 、村建设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县、乡 ( 镇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全市测绘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市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测绘项目的规划计划。
耕地保护科
负责蚌埠市城乡土地征用工作;承办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建设用地审查工作;拟定、实施全市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农地保护和土地整治政策、农地转用管理政策;指导农地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指导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并实施监督检查。
地籍管理科
统一管理蚌埠市城乡地政、地籍工作;管理并组织全市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土地权属调查、变更调查及土地统计;指导监督地籍管理技术规范、标准的执行,并制定有关办法细则;负责地籍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市区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和土地登记管理工作;承担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
测绘管理科
负责蚌埠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并管理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他重大项目测绘;负责全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社会化服务;负责全市测绘行业管理、测绘市场管理;负责测绘任务登记、测绘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指导监督测绘成果管理和资料汇交。监督管理全市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管理和保护测量标志;监督执行测绘行业标准化工作;依法管理地图市场;协助省级测绘主管部门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和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财务科
负责机关财务及资产管理等事务;编制年度各项事业费、专项经费预决算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承担国 家、省和市财政拨款的地勘、测绘、土地等事业经费和其他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对局管理的各项行政事 业,陛收费进行财务监督管理;对矿产资源补偿费、土地收储的融资和使用、土地收益的征收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局属单位财务工作并负责综合统计。
蚌埠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
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 ( 招标、拍卖、挂牌 ) 、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 储备管理办法;负责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报批管理;实施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 ( 镇 ) 、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土地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负责评估地价备案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 蚌埠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开发与管理科
1 .负责蚌埠市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年检和采矿权出让的审批登记工作;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预申请和采矿权招 ( 投 ) 标、拍卖工作;依法组织征收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承办确认采矿权评估的结果和认定小型以下矿山企业的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单位资质的具体业务。
2 .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并对防治和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认定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陛评估结果;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做好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地貌景观、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的工作。
3 .组织拟定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的办法、标准、规范和规程的相关实施细则;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与分析;组织建立健全全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的专家系统;监督管理地质资料的汇交;负责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结果确认的业务工作。组织全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安排地质勘查专项基金;负责探矿权的初审;对全市地质勘查单位资格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全市地质勘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调处地质勘查争议、纠纷,维护地质勘查秩序。
派出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龙子湖分局
市国土资源局蚌山区分局
市国土资源局禹会区分局
市国土资源局淮上区分局
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开发区分局
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燕山中心所
秦集中心所
小蚌埠国土所
李楼国土所
长淮国土所
吴小街国土所
梅桥国土所
曹老集国土所
直属单位
蚌埠市土地储备中心
蚌埠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
蚌埠市土地开发复垦中心
蚌埠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蚌埠市土地估价所
办公地址
地址:蚌埠市交通路1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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