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GDP的缺陷:
1、由于GDP用市场价格来评价物品与劳务,它就没有把几乎所有在市场之外进行的活动的价值包括进来。特别是,GDP漏掉了在家庭中生产的物品与劳务的价值。
2、GDP没有包括环境质量。设想政府废除了所有环境管制,那么企业就可以不考虑他们所引起的污染而生产物品与劳务。在这种情况下,GDP会增加,但福利很可能会下降。空气和水质量的恶化要大于更多生产所带来的福利利益。
3、GDP也没有涉及收入与分配。人均GDP告诉我们平均每个人的情况,但平均量的背后是个人收入的巨大差异。
由此可见,就大多数情况,但不是对所有情况而言,GDP是衡量经济福利的一个好指标。
4、GDP概念是源自于交换产生财富的原理。这个原理的基本条件是:交换必须自愿;交换必须不妨碍第三人;交换必须在两个清晰的产权主体之间真正发生。
假定不符合这三个条件,那么所得出的GDP数值的准确性恐怕就得大打折扣,或者说GDP的数据就会有瑕疵。如强制交易的GDP、妨碍他人的GDP、出口创造的GDP、投资产生的GDP 、消费带来的GDP等等都会影响GDP的总有效积累。
二、GDP的缺陷纠正:
1、累计数据的修订:
中国对季度GDP数据修订的方法是比例衔接法,即利用年度基准值与年内四个季度汇总数的差率调整季度数据的方法。
比例衔接法的基本做法是:首先对国民经济各行业现价和不变价增加值分别进行衔接,GDP、三次产业增加值是衔接后的行业增加值的汇总。即,衔接后的农林牧渔业季度现价增加值为第一产业季度现价增加值。
将衔接后的工业和建筑业季度现价增加值加总,得到衔接后的第二产业现价增加值;将衔接后的第三产业各行业现价增加值加总,得到衔接后的第三产业现价增加值;将衔接后的三次产业现价增加值加总,得到衔接后的季度现价GDP。不变价GDP和不变价三次产业增加值的衔接方法与现价相同。
2、环比数据的修订:
由于季节调整的对象是时间序列数据,因此,当时间序列中任何一个季度数据发生变化时,都会影响季节调整的结果;在时间序列中加入最新的一个季度的数据,也会使以前季度的环比数据或多或少地发生变化,这是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
根据季节调整原理,一般情况下,离最新数据时间较近的时期,数据受影响较大;离最新数据时间较远的时期,数据受影响较小。为便于用户使用,在发布当期环比数据的同时,会通过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修订后的以前季度的环比数据。
扩展资料: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我国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和数据发布程序规定》,以及《关于我国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的改革》的规定,中国季度GDP核算分为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过程。
通常,年度GDP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后,要对季度数据进行修订,称为常规修订;在开展全国经济普查,发现对GDP数据有较大影响的新的基础资料,或计算方法及分类标准发生变化后而对年度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后,也要对季度GDP历史数据进行相应修订,称为全面修订。
2003年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我国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的改革》,完全规范了GDP数据,发布的GDP分为初步核算数、初步核实数和最终核实数三类,通过各类普查对GDP数据定期修订。
自2003年启动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始,至2013年为止,五年一次的全国经济普查共经历了三次,历次全国经济普查都对前期国民经济数据特别是GDP做出了修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内生产总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GDP
根据GDP指标概念的内涵、外延和计算方法的规定, 从全面地、完整地反映生产活动成果总量的要求来看, 主要有以下缺陷:
GDP没有包括自给性服务产品的价值。GDP只记录货物产品和市场化服务产品, 对于自产自用的服务, 因未进人市场而不予记录。家庭和个人为自己最终消费而生产的自我服务, 诸如自己修理家庭用品、自己洗衣做饭、照顾老人和儿童等服务, 都不记录。在我国,有许多劳动时间被用于自我服务, 如果不计人GDP中, 就不能反映全部生产成果。
没有包括义务劳动的生产成果。不计报酬的义务劳动, 如义务医疗、义务植树, 其生产过程的投人, 其劳动成果的生产性、社会性、有用性等各方面与有酬劳动没有区别, 只因不计报酬而未计人GDP, 使GDP不能全面地完整地包括所有生产成果在内。
GDP只能反映经济增长质量的某些侧面, 不能从总体上全面衡量经济增长质量。GDP的增长与经济增长总体质量的提高并无直接关系。用最近20年的统计资料计算的相关系数为0.011, 几乎没有线性相关, 说明GDP增长速度快, 经济增长质量不一定高,GDP增长慢, 经济增长质量不一定低。GDP只衡量生产成果数量, 不问收人分配如何, 不能反映收人分配中是否存在平均主义或收人悬殊, 不能说明人们的生活福利改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