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到我家门口砸我家窗户,并先动手打我,我还手将他的头打破,我属

别人到我家门口砸我家窗户,并先动手打我,我还手将他的头打破,我属于正当防卫吗?我要不要赔偿他的医疗费用?

您好,你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致对方轻微伤,不用赔偿。如果有防卫过度,则需要一定赔偿。

很高兴为您解答,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追问

事情是他斩我们的自来水管而起,当天他已经将我们的自来水管斩断四次,不让我们用水,我一气之下也斩了他的水管,他就拿着铁铲冲过来想打我,但铁铲让人抢走,他就在地上拿石头砸我的窗,并在地下拿起喂鸡那种塑料胶盘(很厚重那种),打在我的太阳穴上,我就用手里斩水管的柴刀随手挥了出去,刀背打在他头上,结果他的头就破了,我需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走司法程序我的胜算有多大?

追答

伤的如何?皮外伤则不必赔偿。

事情因他而起,归责的时候也是他承担主要责任,你的攻击属于保护财产。

追问

只是打破他的头,但未知法医鉴定为什么伤,我被打的法医鉴定系轻微伤!现在他的儿子要我负责他的全部医药费用,我要不要赔?如果走司法程序我能赢他吗?

只是打破他的头,但未知法医鉴定为什么伤,我被打的法医鉴定系轻微伤!现在他的儿子要我负责他的全部医药费用,我要不要赔?如果走司法程序我能赢他吗?

追答

赔偿应该有,但不是全部。毕竟主要责任不在你。

追问

现在大家都是轻微伤,但他住院,我没住,现在他要我赔他三万元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在派出所协商不成,派出所对我作出拘留十五天,而对方拘留五天的处理,这处理合理吗?不是说同案同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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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2-23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所以要看情况,如果是在他被制服或被限制不再实施危害行为后,再被你打破头,就不属于正当防卫。
如果是在打斗中不小心打破的,就属于正当防卫。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2-23
是正当防卫,不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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