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甲分别向A、B保险公司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某日遭遇意外伤害。

问:是否可以分别向A、B索赔?

1、我国保险法对于财产保险的重复保险是有规定的,即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并且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但对人身保险中的重复保险则未作这样的规定,也就是说应该是可以的,被保险人可以先后或同时参加同一种或几种人身保险,都可以根据约定得到规定的保险金合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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