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销售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检查验收等记录制度。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这八大类设备。
为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国家对各类特种设备,从生产、使用、检验检测三个环节都有严格规定,实行的是全过程的监督。2013年6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
据《2013-2017年中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已达到545家,包括质检部门所属检验机构、行业检验机构及企业自检机构,另外还有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等。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仍存在较多问题。如:检验资源未能有效配置,检验机构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基础设施亟待改善,技术装备不足,检测仪器陈旧,高新检测装备与技术匮乏;检验机构人员结构不合理,缺乏高素质管理与技术人才。
注意事项:
锅炉检修前的准备首先,锅炉按正常停炉程序停炉,缓慢冷却。打开各门孔,此时防止被蒸汽、热水或烟气烫伤。然后,把被检验锅炉上的蒸汽、给水、排污等管道与其他运行中锅炉的相应管道用盲板隔断,将被检验锅炉的烟道与总烟道或其他运行锅炉相通的烟道隔断。隔断位置要明确指示出来。
压力容器检修前的准备 用盲板彻底切断容器与外部设备的连接管道,特别是切断与可燃或有毒介质设备的通路。容器内部的介质要全部排净,对于可燃、有毒或窒息性介质,还应进行清洗、置换、消毒等技术处理,并经取样分析合格。切断所有与容器有关的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