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实行综合工时工作制的,四班三运转。这样每年平均就比正常上班的多上了12.75天,去除法定节假日公司付给加班费的2.75天,每年还多出10天的工作时间。请问这十天是按加班算吗?按照加班算的话应该是工资比例的多少呢?令求具体的法律条文。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