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生育津贴领取条件与流程

如题所述

领取条件: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都有生育保险处报销,并享受生育津贴;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其配偶属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人口、城镇无业人员或已参加生育保险但缴费不满12个月(不含补缴)
领取流程为:
领取路径:
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厅→网上经办→生育津贴核定。
结果打印路径:
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厅→报表打印→生育津贴核定单打印。
津贴补助:
怀孕7个月以上顺产或流产:2000元;满7个月以上剖宫产或流产:3000元;多胞胎生产: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400元。怀孕3-7个月生产或流产:1000元。怀孕3个月以下流产:300元。
一次性补贴:
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报销流程:
本人或所在单位持相关材料于产假期满后5日内向有关部门递交资料申请生育待遇报销。
根据《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的相关规定,顾取生育的津贴的方式如下:
一、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由社保机构按标准拨付。
二、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按规定不间断、足额激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其配偶属子未参加生奇保险的非城镇人口、城镇无业人员或已参加生奇保险但缴费不满12个月的人员,特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的,按女工生育医疗费的5%给予一次性生育补贴。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按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由社保机构定额结算。
四、并发症比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和支付比例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因手术而造成医疗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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