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身份证照相要求,具体如下:
1、第二代居民身
份证照片为彩色正面免冠头像,拍摄时请保持坐姿端
正、头部正直;
2、拍摄时请穿着深色有衣领服装;
3、拍摄前请将头发整理好,长发者应露出两耳,发
髻不要盘在头顶;
4、拍摄前应洗清脸上的汗水和油
污,化浓妆将影响证件质量,请自行卸妆。公民申请
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本文将详细介绍居民身份证照片的要求,并提供手机自拍上传的方法说明,帮助居民顺利完成身份证办理流程。
一、身份证照片要求
1、规格
(1)358像素(宽)x441像素(高),分辨率350dpi;
(2)24位RGB真彩色;
(3)采用JPEG压缩技术,压缩品质因子70(一般相片的文件容量在20k~30k字节之间)。符合ISO DIS 10918-1要求;
(4)白色背景,无边框。
2、头像大小及位置
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脸部宽207像素±14像素,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沿7像素~21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207像素,当头顶发迹距相片上陆拍边沿距离与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边沿的距离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情况下,应优先保证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207像素,特殊情况下可部分切除耸立过高的头发,
一般性要求:
(1)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2)不着制式服装,不戴帽子,尽量穿深色有领衣服:
(3)常戴眼镜的居民应配戴眼镜,戴眼镜拍摄镜片不能有反光;
(4)正面头像,头和脸不得正斜或侧转;
(5)头发整齐,长发者应露出两耳,发髻不得盘在头顶:
(6)不佩带各种首饰,不化浓妆;
(7)照片不得使用Photoshop等修图工具进行瘦脸等修饰,不得使用过度美颜的照片;
(8)照片应为本人3个月内拍摄的近期照片。
二、拍照制作身份证照片
确保手机摄像头清晰,无污渍。选择光线充足的环境进行拍摄,避免逆光和强光。拍照时不得出现阴阳脸或脸部光线不均匀的情况,如果无法确保拍照质量也建议您前往照相馆拍照,并索要证件照原图后进行后续步骤。
照片后期处理:
1. 找到证件照处理工具网页版或小程序—桥雀—报名电子照助手。
2. 进入证件照处理,照片规格处查找并选择【吉林省居民身份证】。
上传照片并按提示完成照片裁剪即可,保存照片文件早消羡到手机相册。
通过上述步骤,居民可以轻松地使用手机来自拍并上传符合要求的身份证照片。这一服务不仅提高了办理效率,也极大地方便了居民的日常生活。随着公安部门服务的不断优化,我们期待未来能够享受到更多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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