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送我回家我回到家后,他在回去的路上出车祸撞死了,请问我要付什么责任?

我给了他200块钱车费,等于是花钱雇的车,会有责任吗?

如果朋友的死与自己没有关系的话是没有责任的,这属于是交通肇事,此责任由肇事者负责。
法律分析
交通肇事罪,其实指的就是驾驶人员在违反了交通法规的同时,发横了较为重大的交通事故,导致事故当中的人员死亡或重伤,又或者是给公私财产带来相对重大的损失,应该要被相关的法律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的一种犯罪行为,它属于危害公共安全中的一种过失性犯罪。本罪所侵犯到的客体就是交通运输的安全。交通运输,其实指的酒肆通过一定的交通工具以及相应的交通设备而联系的水陆空等交通运输,这一类运输的特点就在于它与我们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息息相关,一旦发生了事故,就可能会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安全,所以说它本质上也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这种过失表现,既包括了由于驾驶人疏忽大意造成的过失,也包括了驾驶人因为过于自信而造成的过失。也就是说驾驶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应当要预见但是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说是已经预见了,但是相信自己完全可以避免而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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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14

这个责任说大不大说小

不小最重要的是不是酒驾

你和他在一起喝酒了吗如

果在一起喝了酒他出了这个

事你们和他一起喝酒的人都

有责任就看你朋友的家属追

不追究了希望我的答案帮到

第2个回答  2020-05-14
看情况,如果你有劝他喝酒导致他神志不清还让他一个人回去的话你是要负责任的,严重的可能负刑事责任,不严重的话就是民事责任
如果他出车祸不是因为你导致他神志不清的话你完全不用负责任,他出车祸的原因有很多:
第一,车子自身的问题,厂家负责
第二,他违章驾驶,他自己负责
第三,别人违章驾驶,别人负责
第四,遭遇不可抗力事由,保险公司负责
总之,在法律上完全和你没有关系,在道德上也没有,在情感上的花你确实欠了他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5-14
从法律的角度上讲,你没有责任!没有什么过错!但是作为一个公民,一个朋友,这点基本的仁义道德你也应该懂!也就是说,你还是要负道德人情上的责任的!
第4个回答  2020-05-14
呵呵呵,他是出租车司机吗!你即使给了钱也应该有责任,应该属于民事责任,既然人家都死了又是朋友,给人家送点钱过去,人家家人不追究就没什么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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