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后接到法院调解后多久开庭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民诉法规定, 判决不准离婚 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在司法实践中,新情况一般是指被告实施了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或者被告 实施家庭暴力 且造成或足以造成原告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就夫妻双方而言,不能继续共同生活下去的情况。比如,夫妻关系恶化。或者,发现对方有重婚等行为,都应该属于新情况、新理由。 因此,离婚调解和好后,一方不思悔改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属于新情况和新理由。司法实践中,如继续实施家庭暴力、虐待的,可以认为是“新情况、新理由”,当事人再次向法院请求离婚的,可以不受6个月的限制。但是,仅以一般的理由如轻微赌博、双方因感情不和吵架等情形再次起诉的,6个月内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客观:

根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