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需要请律师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可以。根据《 刑事诉讼法 》的规定: 犯罪嫌疑人 在被侦查机关 第一次讯问 后或者 采取强制措施 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 申请取保候审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公诉案件自案件 移送审查起诉 之日起,犯罪嫌疑人可以请律师辩护;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可以随时请律师辩护。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或者近亲属, 附带民事诉讼 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委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随时委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 委托辩护人 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 判处无期徒刑 、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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