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报销需要哪些手续?

如题所述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村(居)委会应当
1.调查核实
2.组织村(居)民代表评议
3.符合条件的村(居)公示
4.对不符合条件的返回申请人。
镇社会救助办应当
1.调查核实
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
3.不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并书面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
区民政局
1.复核审批
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公示
3.不符合条件的逐级返回。经核实审查通过之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发放救助金 。
《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在完成大病救治后10日内,向户籍或居住所在地如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下列材料:
(一)当年度大病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历资料;
(二)已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和社会互助帮困情况证明;
(三)已享受政府其它医疗救助和社会互助帮困情况证明;
(四)户口、身份证、五保证、低保证复印件及其它应予提供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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