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遗留房产在未分配基础上私自建筑的部分算不算遗产?私建者这些年获得的收益又怎么算?

老人过世后所遗留的遗产由于种种原因未曾分配,其房产(含门面)由几个子女中的2个居住经营至今,在原基础上又加建了部分建筑,现面临拆迁和遗产分配,请问这两个子女私自修建的建筑部分是否归入遗产范围?他们这些年由这些房屋所得的经济收入又该怎么算?

1 在原基础上又加建的部分建筑属于这两个人所有;
2 两个子女私自修建的建筑部分不能归入遗产范围;
3 他们这些年由原来的房屋所得的经济收入按照老人的遗产由所有子女共同继承;他们两人是直接经营者,应当考虑他们的劳动所得,分配中适当照顾;
4 加建的部分建筑所得的经济收入属于他们两人所得;
5 上述 3、4两部分收益,按照什么比例计算,你们自己协商。协商不通,请居委会协调,协调未果,起诉法院,由法院判决。
6 建议你们好好协商,不要为了钱财弄得兄、弟、姊、妹不合,大家互相让让,退一步海阔天高,日子还是要靠自己过,父母留下的一点遗产,再多,也是老人赚的,有本领自己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2-17
算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