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 体检问题 求助

和苏宁签了就业协议,注意到附加协议上有一条说有传染性疾病不能和公司签订合同,我是乙肝患者,是不是实习后会被开除了,国家不是规定不检查乙肝了吗?烦恼啊!!!

不会呀,我给你一些条款帮助你呀
预防控制乙肝宣传教育知识要点
(卫生部2006年9月2日)
二、乙肝通过血液、母婴和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
七、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工作和生活能力上同健康人没有区别。由于乙肝传播途径的特殊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在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不对周围人群和环境构成威胁,可以正常学习、就业和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007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7年10月30日通过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
(劳社部发[2007]16号)
2007年5月18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发布
二、促进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实现公平就业
(一)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二)严格规范用人单位的招、用工体检项目,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肝功能检查项目作为体检标准,但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对劳动者开展体检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禁止在招工过程中体检乙肝,所以,我们在去单位应聘之前,就可以给用人单位打电话询问是否要查乙肝,如果要查乙肝,我们就可以告诉他们,必须取消查乙肝,否则就要依法向劳动局举报,并有可能将该单位告上法院。
还可以给体检医院打电话,告诉他们,如果查乙肝,就要依法向卫生局举报,并有可能将体检医院告上法院。
为了保护个人隐私,给单位打电话时可以匿名,也可以请自己的亲戚朋友给单位打电话。
有一些善良的人,会义务代替乙肝携带者去进行这样的体检,以帮助乙肝携带者在这些违规体检的夹缝中谋求生存;也有一些乙肝携带者,在入职体检时请人代替体检,这是乙肝携带者在残酷的乙肝歧视现实重压下谋求生存的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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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17
没问题的,我身边就没有一个同事因为乙肝被开除的,我是8期的,如果你还是不放心,你就用个公用电话打到苏宁的人事部门问一下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2-21
我也是乙肝携带者,国家规定不查,苏宁人事部怎么会知道,如果知道了可能找个理由.....你只要守着你这个秘密就可以了~
第3个回答  2012-03-29
不用的。只要在稳定期即可。你可以到苏宁指定的体检机构去。像总部就是在慈铭体检,那里就不检查乙肝。你也可像楼上一样,直接打电话咨询人力。要有勇气。
第4个回答  2012-10-18
请问楼主最终进了苏宁没啊,有没有检查,面临同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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