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违约两个月的违约金合法吗

如题所述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而索取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这是极不合理的。关于违约金的收取,应严格遵循不超过实际损失金额的原则进行设置;
同时,若约定的违约金超出导致损失数额的百分之三十,那么这样的约定便被认为是过高,从而失去法律效力。因此,要求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显然是不符合相关规定和法律精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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