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年同学买房,每个月还款额超过了他工资的50%,于是找我做共同还款人,我和他拿着户口页、工资证明一起到建设银行签的字。
现在我想买房,别人都说要按二套房算,首付和利率都要比一套高。郁闷啊。
今天我去人民银行查询自己的信用记录,没发现买房共同还款那一项贷款,是不是意味着我买房可以按首套房算啊?
请明白人给个解释,谢谢啊
现在购房政策是认房又认贷,而买房的时候要先交定金,就怕定金也交了,到银行审查的时候按照二套房算,来个首付50%不就麻烦了。
大家回答的都不错,谢谢
我已经在中国人民银行查过了,没有这笔贷款,我不知道各个商业银行审查时查到的是不是和人民银行的一样,或者说现在没有这笔贷款,过段时间跑出来了又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