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保异地报销比例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城乡医保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二级医院:如果是在县二级医院就医,医疗费用在6000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60%,高于6000元的报销比例为80%,起付线是四百元。如果是在市二级医院,报销比例还是一样的,区别是起付线为600元;三级医院:如果你是在县级三级医院就医,医疗费用在6000元以下报销比例为65%,高于6000元报销比例为80%,起付线600元。如果你是在市级三级医院看病就医,医疗费用在一万二以下报销比例为55%,高于一万二的报销比例为75%,起付线为800元;市外医院:医疗费用杂两万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45%,高于两万元的报销比例为70%,报销的起付线是15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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