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澳通行证续签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06-07

    团签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申请人尚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免交,但要提供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在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本人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往来港澳通行证》

  3、中国公民出入境申请表

  非广东省户籍居民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提交与户籍地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一致的材料,办理团队旅游签注。其中符合以下申请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人员(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需提交下列相应证明材料:

  (1)持有珠海签发的有效居住证的,提交珠海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2)珠海市户籍居民的配偶、子女、父母,提交珠海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即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件、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珠海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3)在珠海市就业人员及非广东省户籍60周岁以上父母和16周岁以下子女,提交关系人的就业证明(属就业类的,需提交在我市连续缴满1年以上有效的单位社保证明);提交在珠海就业关系人的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即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在珠海市就业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4)在珠海市就学人员及非广东省户籍60周岁以上父母和16周岁以下子女,提交关系人的就学证明(属就学类的需提交珠海市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提交在珠海就学关系人的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即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在珠海市就学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注:

  1.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居住情况、就学情况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通过系统核查,如无法核查的,申请人需提交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学证明;

  2.其中珠海市户籍居民的非广东省户籍的配偶、16周岁以上的子女、60周岁以下的父母办理团队旅游签注。

   个签 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相关身份证明)

  2、《往来港澳通行证》

  3、中国公民出入境申请表

  非广东省户籍居民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提交与户籍地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一致的材料,办理团队旅游签注。其中符合以下申请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人员(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需提交下列相应证明材料:

  (1)持有珠海签发的有效居住证的,提交珠海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2)珠海市户籍居民的配偶、子女、父母,提交珠海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即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件、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珠海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3)在珠海市就业人员及非广东省户籍60周岁以上父母和16周岁以下子女,提交关系人的就业证明属就业类的,需提交在我市连续缴满1年以上有效的单位社保证明);提交在珠海就业关系人的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即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在珠海市就业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4)在珠海市就学人员及非广东省户籍60周岁以上父母和16周岁以下子女,提交关系人的就学证明(属就学类的需提交珠海市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提交在珠海就学关系人的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即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在珠海市就学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探亲签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3.提交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申请人尚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免交,但要提供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本人临时居民身份证;

  4.属于持有珠海居住证的申请人,还需提交珠海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5.属于珠海市户籍居民的非广东省户籍的配偶、子女、父母,还需提交珠海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即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件、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珠海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6.属于珠海市就业人员及亲属,还需提交关系人的就业证明(在我市连续缴满1年以上有效的单位社保证明);提交在珠海就业关系人的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即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在珠海市就业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7.属于珠海市就学人员及亲属,还还需提交关系人的就学证明(珠海市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提交在珠海就学关系人的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即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在珠海市就学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8.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证件复印件

   商务签

   商务备案办理材料

  (一)单位备案材料

  1、填写完整的《单位申办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申请表》;

  2、已登记满3个月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证照: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司法鉴定许可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费来源为差额拨款属公益二类,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属经营类)复印件,交验原件;

  3、单位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

  4、持有省公安厅交管局出具的《广东省公安厅粤港澳机动车辆及驾驶人批准通知书》的单位提交本单位的证照复印件,交验原件;

  5、提交经办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二)工作人员备案材料

  1、填写完整的《商务备案人员名单》;

  2、居民身份证;

  3、在备案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备案人员是离退休后被返聘的,须提交离退休证明以及工资所得纳税单;备案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合伙人等(证照上注明人员),不受社保缴纳限制。

    商务签注办理材料

  1、填写完整(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33mm)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

  3、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逗留签 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3.提交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申请人尚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免交,但要提供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本人临时居民身份证;

  4.属于持有珠海居住证的申请人,还需提交珠海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5.属于珠海市户籍居民的非广东省户籍的配偶、子女、父母,还需提交珠海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即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件、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珠海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6.属于珠海市就业人员及亲属,还需提交关系人的就业证明(在我市连续缴满1年以上有效的单位社保证明);提交在珠海就业关系人的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即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在珠海市就业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7.属于珠海市就学人员及亲属,还还需提交关系人的就学证明(珠海市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提交在珠海就学关系人的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即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在珠海市就学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8.港澳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逗留证明。

   其他签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3.提交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申请人尚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免交,但要提供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本人临时居民身份证;

  4.属于持有珠海居住证的申请人,还需提交珠海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5.属于珠海市户籍居民的非广东省户籍的配偶、子女、父母,还需提交珠海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即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件、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珠海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6.属于珠海市就业人员及亲属,还需提交关系人的就业证明(在我市连续缴满1年以上有效的单位社保证明);提交在珠海就业关系人的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即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在珠海市就业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7.属于珠海市就学人员及亲属,还还需提交关系人的就学证明(珠海市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提交在珠海就学关系人的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即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在珠海市就学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8.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赴澳门从事会展活动的人员,须交验商务部提供的澳门会展活动名单中所列会展主办机构的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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