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有异议怎么处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有异议怎么处理

一、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有异议怎么处理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有异议处理方法如下: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中标公示流程是什么
中标公示流程如下:
1、中标结果公示: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提交书面报告: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招标人应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货物基本情况;
(2)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
(3)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条款、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4)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
(5)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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