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确权,面积超标怎么处理?要拆除吗?

如题所述

大家都知道,农村建房要先批地后建房,只有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才能合法建房。但也有人反映,自家宅基地有经过批准,但建房时还是受到了阻止,被要求交回宅基地,这合理吗?

大家都知道,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是十分珍贵的,有些地方的宅基地是很紧缺的,甚至出现了虽然满足宅基地申请条件但也申请不到宅基地的情况。所以,对于浪费宅基地等行为,国家是禁止的。正常情况下,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永久的;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可能会失去宅基地使用权。

如果明明经过合法程序获得了宅基地使用权,但现在村里要收回,那可能就是以下几种情况。

1.宅基地面积超标准了

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老宅重建时。很多农村家庭的老宅年代比较久远,以前国家对宅基地面积的控制没那么严格,但按现在的面积标准来看的话,很多家庭的宅基地面积都是超标的。而按国家的规定,如果要在原宅基地重建房屋的话,只能占用标准内的面积,超占的部分是不能使用的。所以,现在很多地方也规定,任何情况下,村民建房都必须先向村委会提交申请,房屋重建、翻建等也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的。

2.宅基地长期空闲不用

上面我们已提到,宅基地是很珍贵的,如果长期空闲不用,那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浪费,所以,不管是审批后从来未建还是旧房倒塌后未建新房的情况,村里都是有权收回的。

像江苏就规定,经批准后连续二年未使用的宅基地,应交还原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安排利用。

3.使用人不满足宅基地使用条件

众所周知,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享有使用权。如果是城里人因继承农村房屋从而获得了宅基地使用权,那待继承的房屋倒塌后,城里人不能在宅基地建房的,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4.乱用宅基地,改变宅基地用途

我国土地用途都是有规划的,不能随便改变用途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5.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占地

因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如果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那土地使用人有义务配合腾出土地的。而且,如果是这种情况下需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土地使用权人会给予适当补偿的。

6.建新房未拆旧房的

我国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制度,如果建新房后,不拆除旧房,那就变成了“一户多宅”,自己不拆当地政府可强拆的。另外,如果建新不拆旧,那还可能造成旧宅证已注销,新宅不能验收发证,两宅都无使用证的情况。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7-10
宅基地面积超标,这样的一个做法。就是必须要拆除的,这样的一个做法,可以让国家的法律得到健全,避免这个问题。
第2个回答  2020-07-01
宅基地面积超标不需要拆除,如果当地有规定,超出面积部分需要补交相关费用。没有规定超出面积部分继续使用,也不会有什么手续。
第3个回答  2020-07-08
面积超标的话,根据中国的法律肯定是要进行拆除的,你多出来的地方并不属于你,你没有资格对这些地方进行使用。
第4个回答  2020-07-01

面积超过标准但是符合当地建房规划的在补办相关用地手续后依法对符合标准部分的面积予以确权登记。超出可在土地登记簿内注明。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