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婚姻已经名存实亡,那就早点协商离婚就是了,不存在先提出的一方不利的说法,在法律上原被告的地位是平等的
什么证据呢?孩子我不要,孩子一直是和她父母生活的。她有工作能力,但没有去上班。我有残废的姐姐和母亲要照顾。她现在就是拿孩子将着我。说孩子她不要。还要带到公司来。我怎么办?
对方要不要孩子?一般情况下,法院是按照有利益孩子的原则进行判决的
对方说不要。
她现在27岁,她应该还要嫁人了,她不想要孩子的吧。
我是肯定不要的。我和孩子没什么感情,我长年在外工作,一年就回去一两次的。
四年,孩子一直是跟着她和她父母生活的。
我要离婚,我该怎么做
我01年结的婚,现在有一个孩子,不足4周岁,孩子一直是跟女方的父母生活的。我有一个不能自理的姐姐,我母亲要照顾,所以没办法照顾小孩。我长年在外工作,也长寄钱给女方。女方有工作能力,但没有上班,整天上网,打牌。还天天查我。现在她怀疑我有外遇,说要把孩子带过来,扔给我,还要到我公司去闹。她说离婚可以,要30万。现在又说孩子不要,扔给我。我怎么照顾孩子呢?我的收入在5000左右,我还有一个照顾一辈子的姐姐还有母亲。她们没有一点点收入。我在上海工作,这边的消费层次比老家高太多。我和她现在谁也不直接说离婚,是不是谁先提出来的,就要给另一方补偿啊?或者说,先提出的一方不利啊。我想离婚,但是她老是那孩子来将我。离可以,孩子要给我。我不想要孩子,我也照顾不过来。我现在被她烦死了,电话短信不停。还说要到我公司里去闹。我现在就想换掉工作,换掉手机号,让她别来烦我,我每月按时给孩子抚养费了,不理她可以的吧。如果我现在起诉,让法院判的话,法院会把孩子盼给我吗?像我这样的家庭情况,法院会判多少抚养费?法院会因为我有一个不能自理的姐姐要照顾一辈子,而少判点抚养费吗?
离婚只是分割共同财产,不存在无理由的补偿,孩子的抚养要以对孩子的成长有利为原则。
那如果我现在每个月按时给她抚养费,我换掉工作,换掉联系电话,不让她找到我,骚扰我,可以的吧?
分居多久对离婚有利啊。我现在基本上一年也就回去一两次,以前回去夫妻之间的生活已经很勉强了,现在早已经没有夫妻之实了。对她,我一点点想法也没有了,她也一样。她到处说我不行了。这样对离婚是不是也有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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