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超过总公司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条: 

第三十七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第三十八条  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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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26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釆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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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1
既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经营范围不一定和总公司一样,你当时办理营业执照时,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即是你合法的经营范围!别超出你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就行!

如果想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增加一项内容,需要先改总公司的营业执照。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1
既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经营范围不一定和总公司一样,你当时办理营业执照时,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即是你合法的经营范围!别超出你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就行!追问

想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增加一项内容,还需要先改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吗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5-10-26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和总公司相同,和可独立核算应该没有关系。分公司要进行独立核算在归属地税务局可以办理。具体问税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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