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买了意外人身保险出了车祸对方负全责 我还可以报销费用吗 ?

如题所述

    全责方车险理赔后已经报销过一次的发票,如果已经全额报销完后,个人购买的意外险就不可以再报销。

    如果先从其他地方报销过后,还有余额未报销,也可以提拱理赔凭证分割单,下一个保单位在理赔时会接受此凭证。

    保险公司报销:发票需要原件或原始凭证分割单。另医疗费用的报销是属补偿性原则,如果在A保险公司报销后,还有余额未报销,可以要求A公司开出原始凭证分割单(发票),可以拿A公司开的分割单到B公司再报销。

    如果购买意外险含有住院津贴,就可以再赔偿住院津贴。

    如果事故中有达到伤残时,意外险也可以再赔偿伤残等级的保额。

     

    原始凭证分割单: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支出的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相当于一张自制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标明费用分摊情况,并在分割单上应加盖单位的财务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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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21
可以,只要不是酒后驾车或驾驶没有牌照的汽车、及无证驾驶。
但是还要看你买的是意外伤害,还是意外医疗。

前者只保意外导致的保身故、残疾。后者才可以报销剩余为报销的部分。
第2个回答  2011-07-14
如果你可以提供给保险公司治疗的发票,自己购买的意外险是可以报销治疗费用的,如果你的治疗费用发票已经被对方拿去在对方保险公司报销了,自己购买的意外险是不重复报销的,如果还有剩下未报销完的费用可以继续报销。
第3个回答  2011-07-14
医疗保险是补偿原则:就比如你治疗花10000元,对方保险解决8000元,你的保险(必须是人身意外险或者住院医疗险)还可以报销2000元,因为对方全责,你的要是财险,是绝对不能报销的.对方报销完了把票据拿回来再报,但是上面他的公司已经注明,已经报销多少,你只能报销剩余部分.个人不可能在这里面赚到钱,这样就是防止诈骗.明白了吗?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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