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死亡笔记的故事简介和死亡笔记的规则

越详细越好

  前传篇
  “如果你捡到一本死神的笔记……?惊栗悬疑恐怖短篇,连版头彩页共55页!!” “你的心底里,有想过要某人死吗?” 周刊少年Jump2003年本志36号,曾刊载一样以《死亡笔记》为名的单篇作品,在连载作品出现后常常被称做前传。主要的登场人物只有死神硫克出现在连载作品。 镜太郎在放学途中捡起一本笔记本,用它来写日记。隔天,名字被自己写进笔记本的同学们竟然死掉了。后来他才知道,原来这本笔记本是死神硫克所掉落的“死亡笔记”。过去遇到类似事件的刑警,开始调查其他的同学。焦虑的太郎最后使用了“死亡橡皮擦”(デスイレイザー/Death Eraser,连载作品中未出现)将他们的名字擦掉,于是被杀掉的同学再度复活了。但是,没过多久,他们和两名刑警在镜太郎完全没有使用笔记本的情况下再度死亡……得知因为硫克遗失了笔记本,自己的周围还有一个“使用笔记本的人类”,镜太郎急着寻找犯人……
  特别篇
  电影“L change the World”(L改变世界)公开纪念特别篇   “这个故事的结尾,尚未画上句号……围绕死亡的终极心理战,再现。”   “等待L的继任者的新的“kira”!!马上将要揭露的禁断的故事,特别短篇 中心彩页44页大放送!!”   2008年2月9日(周六)起,日本全国上演电影“L change the World”的预告片,同时刊载了《死亡笔记》电影“L change the World”公开纪念特别篇。   内容:在夜神月被杀后第三年,死亡笔记再现人间,而这个新的“kira”将日本六十岁以上的老人杀死,事件引起全球震动,人们纷纷认为“休息了”的kira已经复出。但是新的“L”Near此事件却无动于衷,并因为已经明白事件是由死亡笔记所引起的,因而对案件本身毫无兴趣。正当日本警方正为此焦急时,使用死亡笔记的日本人却因为承受不了死亡笔记所带来的压力的罪恶感而将自己的名字写进死亡笔记“自杀”。事件于是告一段落。   在这篇44页的特别篇中,可以得知一些故事中的新背景。日本调查组加入了山本作为新成员;另外Near已经较三年前更加成长,外貌和气质也变得更加成熟(更像L)。至于往后会不会以此为背景而出现《死亡笔记》的新正统续篇,则需要读者耐心等候了。
  基本规则
  写名字的时候,一定要看过该人的样子,否则没有效果。因此,不会杀害同名同姓的人。   除了名字以外什么都没写的人会在40秒后死于心脏麻痹。在写上名字的40秒内可以写上死因。   写上死因后,使用者就有6分40秒(400秒)的时间可以写上详细死因   就算死神死了,落在人间界或死神界的笔记本仍然有效。   只要名字被写到笔记本上,就肯定会死,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消除。 [1]   (单篇作品中曾出现过“死亡橡皮擦”,可擦去名字令死者复活。不过前提则是要在那人尚未火化之前使用才有效。但在连载作品则没有这样的设定。参阅“单篇作品”)   写上死因或死亡状况后可以控制该人23天内死前行动(即第24天一定要死)。   先写上死因或死亡状况,然后再写名字也是有效。最大有效期间大约是人类界19天内写上名字(即第20天后无效)。 只要死因在死者能力范围内,任何的死亡方式都可以有效;否则,死因是心脏麻痹。 由死亡笔记上撕下的纸条也具有死亡笔记的效果。 没有限制笔记本的书写工具,用血和化妆品写上内容也是有效的。 使用死亡笔记杀过他人的人类,既不会上天堂也不会下地狱。 在放弃死亡笔记所有权后,死神之眼也会消失。再次获得所有权时死神之眼不会恢复。 如果被写上名字的人的死涉及另外一人,使用者如果写上被涉及的人的名字,那么使用者将会死。 使用者可以利用死亡笔记控制死前行为,但不能进行死者的能力范围以外的行动,如提供死者本人不知道的情报。   (连载作品中说:“期待死后的乐趣吧!”;电影中说:“死后将会化作无。”)   (这是个容易让人误会的文字游戏,事实上在死亡笔记的世界观中,天堂或地狱皆不存在,不论使用笔记本与否的所有人死亡都会化为“无”。死亡是平等的。)   拥有权的解说   一旦接触过死亡笔记就能够感知守护那笔记本的死神。 如果那笔记本没有拥有人,接触笔记的人就取得笔记的拥有权。 如果死亡笔记被偷取,而且偷取死亡笔记的人杀死原本的拥有人的话,拥有权会转移到偷取死亡笔记的人身上。 用过笔记本后放弃笔记本拥有权的人,关于死亡笔记的记忆会随之消失。但并不是指持有死亡笔记期间的记忆全部消失,而是以跟死亡笔记有关系的记忆全部消失。 用过笔记本后放弃笔记本拥有权的人,再次接触笔记后会恢复对死亡笔记的记忆,但若不是笔记的拥有人,只会在接触时才有记忆,放手后就会再次忘记。(接触笔记纸碎并不会恢复记忆,但能够感知拥有那笔记本的死神。) 如果持有两本或以上笔记本的人类,放弃其中一本后,会再也感知不到该笔记本的死神。但只要手上还有一本,有关所有笔记本的记忆也不会消失。 未用笔记本杀过人的人类,即使放弃拥有权,相关记忆仍然存在,但之后也无法感知到那本笔记本的死神。 丢失后未在30天内找回者,自动取消所有权。   作用无效的对象   死神; 出生未满780天的人; 想着同一个人的样子,但四次写错该人的名字(但是如果所有人故意在死亡笔记写错四次名字避免他/她死亡,所有人会因此死亡,而且死亡笔记对该人依然有效。); 124岁以上的人; 剩下寿命不到12分钟的人; 先被写上死亡笔记,已确定死亡时间的人,后来写上的内容将一律无效; 两本死亡笔记在相差0.06秒的时间同时写上同一人的名字,并想着同一个人的长相,则双方皆无效; 死因不合常理(被写入名字的人会改为死于心脏麻痹。); 未见过其长相者。   夜神月让死神流愚/雷姆伪造的假规则   在死亡笔记中写下名字后连续十三天内不写下另一个名字的话,使用者死亡。 如果撕毁或烧掉死亡笔记的话,所有接触过死亡笔记的人会死亡。
  死神规则
  基本规则   死神必须拥有最少1本笔记本。 死神使用笔记本杀死一个人类之后,那个人类的剩余寿命将加在死神的剩余寿命上。 为了增加人类的寿命而使用笔记本杀死别人,死神将会和被写进笔记本的人同时死亡。(但是,那个死掉的死神的笔记本并不会消失。)这个死神的生命,将会转变成适当的寿命加在那个被帮助增加寿命的人身上。 除了该死神的笔记本被人类持有、寻找自己的笔记本、和要杀一个人类这三个特别场合外,死神不能离开死神界。 从死神之眼看到人类的名字和寿命不能够告诉人类。 没有笔记本的死神不可以跟其他人类说关于笔记本拥有者的事。 死亡笔记一旦掉落至人类界,便是人类界的财产。 不能为了杀某个人类而将笔记本落入人间给那个人类。   死神之眼   死神的眼睛只要盯着一个人的脸(或相片,影像之类)看,就可以看见那个人的名字和寿命。 得到笔记本拥有权的人类,他的死神之眼却不能看到自己和其他笔记本持有者的寿命,只能看到名字。 已经死的人是看不到他的名字和寿命的。 死神之眼所看见的寿命是指那个人原来的寿命(就算名字被写进死亡笔记,原来的寿命依然不变,除非寿命是因交换死神之眼而缩短———雷姆曾以此得知弥海砂再次交换了死神之眼) 死神之眼所看到的名字和户籍中有无登记并没有关系,而是可以用笔记本杀掉那个人时所用的名字。(有可能是指那个人自己认知中的本名) 死神之眼无法从画像看到一个人的名字和寿命,不管那幅画多逼真。但从电视或相片是可以看到的。 拥有死亡笔记所有权的人类,可以用自己剩余寿命的一半,换取死神之眼(取得死神之眼的方法)。 依附在人类身边的死神,有跟自己所依附的人类告知关于死神之眼交换详情的义务。 失去所有笔记的所有权后,死神之眼也将随之消失。(失去的寿命也不会回来) 曾经失去拥有权,又再度得到拥有权的人类并不会得回死神之眼,需再次以剩余寿命的一半取得。 取得死神之眼的人类都会拥有3.6以上的视力。
  使用规则(前传)
  ● 基本上和连载作品相同,主要不同点在于:    ● 名字被写上笔记本后,可以使用“死亡橡皮擦”(デスイレイザー,Death Eraser)擦掉名字,被杀的人将会再度回到人间。但如果遗体被火化了,则橡皮擦没有效果。    ● 虽然不建议,但在笔记本封面写上自己的名字是不会死的。    ● 笔记本的封面被撕掉后,就没有死亡笔记的效果。    ● 笔记本的页数会用完,需要和死神另外索取。    ● 并没有规定死神“至少要持有一本笔记本”。    ● 并没有死神之眼、放弃所有权等详细规定。
  社会现象
  中国   中国辽宁省沈阳市的文具店,曾贩卖以“DEATH NOTE 死亡笔记”为名的一般笔记本,上头写着和本作品中死亡笔记相同的规则。这被普遍认定为违反著作权的盗版商品。但主要购买这本话题笔记本的为未成年漫画读者,为了消除压力等的理由,学习漫画中将“不喜欢的人的名字”写入笔记本。这件事情引发了中国内部的社会问题,甚至还传出将“围剿死亡笔记”。   2007年5月25日,中国大陆的“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迅即开展查缴《死亡笔记》等恐怖类印刷品专项行动的通知”,并在《新闻联播》中播出。认为该作品“包含了神秘主义、死亡、报复等诸多感情因素在内,这些黑色感情将对孩子幼小心灵产生非常大的负面影响,严重影响孩子的人格发育。”“让青少年产生报复心理。”从5月28日至6月3日开展为期一周的查缴行动。但在广州文具批发公司中,仍可以看见批发公司贩卖死亡笔记。   目前,在中国大陆发售的《死亡笔记》相关周边也遭封禁,其中包括电影中琉克所佩戴的金属饰物,以及仿造死亡笔记的书本封套,还有动漫人物的模型等产品。但是,许多其他产品,如印有可能来自《死亡笔记》图案的钱包,T恤等物品,也遭到了封禁,对动漫周边产业造成了不少影响。作为查封该产品的主要理由,官方一致表示是由于盗版以及版权还有非法出版物问题引致的,但是由于中国大陆的动漫产业状况,许多动画片,尤其是最近的动画片,都是流传在互联网上的片源经过自发组织的志愿翻译团体字幕组翻译后,以“仅供日语学习”、“试看”或是“交流用”、“非商业用途”的名义,以BT资源的形式发布的。因此,这样的说法显得不太可靠。一种较为可靠的说法是(仅供参考),由于其中宣扬了与“犯罪”、“伤害他人”或是“过激行为”、“诱使青少年犯罪”的内容,因而遭到了相关部门的封禁。动漫作品中与其相似的,也涉及了相关问题的作品其实很多,但由于影响不如《死亡笔记》广泛,因而未引起相关部门注意。另一方面,香港特别行政区则没有像中国大陆一样将该作品封禁,相比下内陆显得太敏感。   新闻播出后,在国内的《死亡笔记》fans中掀起轩然大波,纷纷在网上表示封杀该作的人做法偏激、不知道该作的内涵、低估青少年的辨识能力。   此后国内的动漫类杂志在提及该作时,往往将《死亡笔记》中的“亡”字用X号等代替。   日本   日本的《死亡笔记》读者得知此事后,这件事情在网络上开始被流传,成为了话题。但结果这件事件所产生的问题并没有被重视。原因是这本问题的笔记本,是近年日本国内所藐视的中国盗版商品。相较于事件的社会性和问题性,违反日本著作权的部份反而受到关注。另外,“死亡笔记”实际被当成商品贩售的这件事,在日本流传的消息不多,只有不具体的部分消息被注目。但是受到社会关注的,不在于孩童对于盗版商品的毫不排斥,而是商品本身以乐趣本位、和原作品内设定相似的死亡笔记,让孩童成为可以操纵死亡的“威胁性的游乐”。由于这种观念对于孩子所可能带来的危害,使得中国和其他的海外人士并不将注意力集中在盗版上,而是将批判的对象转为《死亡笔记》作品本身。   比利时   2007年9月28日,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发现一具被肢解的尸体。尸体附近发现写有“Watashi wa Kira desu(我是kira)”的纸片。事实上Kira作为Killer(杀手)的日语发音,本意就是杀手,比利时的凶杀案应和《死亡笔记》没有过多的联系。
  剧情
  第一部   基拉vs L   “名字被写进这本笔记本的人就会死。”——拿到这本由死神琉克(Ryuuku)所掉落的死亡笔记的人是日本高中生——夜神月(Yagami Light)。月将世界上犯罪者的名字一个个写进笔记本,相信这样的行为是正义,发誓要成为一个没有犯罪的新世界的神。发现有人在制裁犯罪的民众,开始称呼这位制裁者为“基拉”。   另一方面,察觉到基拉出现的ICPO(国际刑事警察组织Interpol)委托一个名为“L”的侦探来调查基拉事件。L是唯一能动员全世界警察的人,世界上很多陷入胶着的案件都是由他查出。他的基本资料没有人知道。认为基拉是“罪恶”的L,用巧妙而大胆的方式证明出“基拉你就在日本关东地区”,在日本设立搜查总部挑战基拉。基拉和L,从此为了揭露彼此的真面目,也为了彼此的正义互相对立。   第二基拉   以榜首身份考进了大学的夜神月,遇到了以流河旱树的身份出现,同样是榜首的L。L利用巧妙的技巧引诱月,希望能和月一起搜查,藉以分析月的行动。   就在同一段时间,电视台收到了基拉寄出的影带。L和月在看了影带后,都推论“第二基拉”的存在。追捕者和被追捕者共同进行搜查,一场缜密的心理战就此开始……   第三基拉   被L追到穷途末路的夜神月,利用死亡笔记的特性,构思了起死回生的对策。在被L监禁的时候,月特意放弃了笔记本的拥有权。于是,失去了和笔记本有关“一切记忆”的月便和L共同搜查。随后发现了新的死亡笔记所有者跟大企业“四叶”有所关联。   成功潜入了四叶本部后,判断指示基拉杀人的是“8人干部”。因发现潜藏在里面的第三基拉可能有其他的帮手,搜查本部打算对有嫌疑的人设下陷阱。   L被杀   恢复记忆后的夜神月,设局利用死神雷姆(Rem)相信“如果L不死,海砂(Amane misa)就会有危险”逼雷姆动手杀死L,自己就成为了第2代L,同时拥有基拉跟L的双重身份。   第二部   诱拐事件   世界的舞台转移到夜神月以计策害死L过后5年(最后却设定在4年后,是作者的失误)。   大学毕业后的月,继承了L的身份而活动。事实上,他暗地中同时完美地扮演着追捕基拉的L和杀害犯罪者的基拉双面角色。赞同基拉行为的国家开始出现,世界朝着基拉理想中的“新世界”前进。   但就在月的面前,出现了两个继承L意念的少年。一个是加入黑手党的梅洛(Mello),诱拐了警察厅的长官,要求搜查本部以死亡笔记来交换人质。为了解决事件,月以L的身份请求FBI长官的帮助。但与之回应的却是自称为L的后继者的少年尼亚(Near)……这三个人,为了彼此的信念,展开了激烈的对战。不久,月的妹妹妆裕被梅洛掳走,对方要调查总部用死亡笔记来交换……   第四个基拉   尼亚的搜查手段,一个个地逼近夜神月。   害怕海砂的行为会暴露出什么的月,把笔记本交给对崇拜基拉且以基拉为神的魅上照,由他代为制裁犯罪者。魅上将污染基拉思想的出目川仁用死亡笔记杀死后,选择过去月大学时代的女朋友,高田清美作为新的“基拉代言人”。   终于就连SPK(Secret Provision of KIRA,由尼亚为主,和L无关的基拉对策组织)之外的搜查本部成员也开始怀疑月,月受到SPK和本部成员双方的监视。但是,月成功透过清美作为“魅上的联络人”,将讯息传达给魅上。另一方面,准备好和基拉决战的Near,将海砂绑走,说出要“和基拉对决”的宣言……   夜神月之死   在最终一步估计错误,被发现是基拉后的夜神月,尝试游说众人,但被尼亚反驳了。月决定用死亡笔记的纸张杀死尼亚,但被松田桃太开枪阻止,在月做最后挣扎时,将其击至重伤。在旁边的琉克,将已经没有利用价值的月写入笔记,结束了在人间界寻找乐趣的过程,回去了死神界。   世界的模样   世界的舞台转移到夜神月被杀死过后1年。   基拉死后,世界回到没有基拉,靠法律维持的世界。而在世界的某个山头,群众举行某种仪式,希望基拉可以再次回来。(这个镜头并没有出现在动画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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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15
基本规则
  写名字的时候,一定要看过该人的样子,否则没有效果。因此,不会杀害同名同姓的人。
  除了名字以外什么都没写的人会在40秒后死于心脏麻痹。在写上名字的40秒内可以写上死因。
  写上死因后,使用者就有6分40秒(400秒)的时间可以写上详细死因
  就算死神死了,落在人间界或死神界的笔记本仍然有效。
  只要名字被写到笔记本上,就肯定会死,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消除。 [1]
  (单篇作品中曾出现过“死亡橡皮擦”,可擦去名字令死者复活。不过前提则是要在那人尚未火化之前使用才有效。但在连载作品则没有这样的设定。参阅“单篇作品”)
  写上死因或死亡状况后可以控制该人23天内死前行动(即第24天一定要死)。
  先写上死因或死亡状况,然后再写名字也是有效。最大有效期间大约是人类界19天内写上名字(即第20天后无效)。 只要死因在死者能力范围内,任何的死亡方式都可以有效;否则,死因是心脏麻痹。 由死亡笔记上撕下的纸条也具有死亡笔记的效果。 没有限制笔记本的书写工具,用血和化妆品写上内容也是有效的。 使用死亡笔记杀过他人的人类,既不会上天堂也不会下地狱。 在放弃死亡笔记所有权后,死神之眼也会消失。再次获得所有权时死神之眼不会恢复。 如果被写上名字的人的死涉及另外一人,使用者如果写上被涉及的人的名字,那么使用者将会死。 使用者可以利用死亡笔记控制死前行为,但不能进行死者的能力范围以外的行动,如提供死者本人不知道的情报。
  (连载作品中说:“期待死后的乐趣吧!”;电影中说:“死后将会化作无。”)
  (这是个容易让人误会的文字游戏,事实上在死亡笔记的世界观中,天堂或地狱皆不存在,不论使用笔记本与否的所有人死亡都会化为“无”。死亡是平等的。)
  拥有权的解说
  一旦接触过死亡笔记就能够感知守护那笔记本的死神。 如果那笔记本没有拥有人,接触笔记的人就取得笔记的拥有权。 如果死亡笔记被偷取,而且偷取死亡笔记的人杀死原本的拥有人的话,拥有权会转移到偷取死亡笔记的人身上。 用过笔记本后放弃笔记本拥有权的人,关于死亡笔记的记忆会随之消失。但并不是指持有死亡笔记期间的记忆全部消失,而是以跟死亡笔记有关系的记忆全部消失。 用过笔记本后放弃笔记本拥有权的人,再次接触笔记后会恢复对死亡笔记的记忆,但若不是笔记的拥有人,只会在接触时才有记忆,放手后就会再次忘记。(接触笔记纸碎并不会恢复记忆,但能够感知拥有那笔记本的死神。) 如果持有两本或以上笔记本的人类,放弃其中一本后,会再也感知不到该笔记本的死神。但只要手上还有一本,有关所有笔记本的记忆也不会消失。 未用笔记本杀过人的人类,即使放弃拥有权,相关记忆仍然存在,但之后也无法感知到那本笔记本的死神。 丢失后未在30天内找回者,自动取消所有权。
  作用无效的对象
  死神; 出生未满780天的人; 想着同一个人的样子,但四次写错该人的名字(但是如果所有人故意在死亡笔记写错四次名字避免他/她死亡,所有人会因此死亡,而且死亡笔记对该人依然有效。); 124岁以上的人; 剩下寿命不到12分钟的人; 先被写上死亡笔记,已确定死亡时间的人,后来写上的内容将一律无效; 两本死亡笔记在相差0.06秒的时间同时写上同一人的名字,并想着同一个人的长相,则双方皆无效; 死因不合常理(被写入名字的人会改为死于心脏麻痹。); 未见过其长相者。
  夜神月让死神流愚/雷姆伪造的假规则
  在死亡笔记中写下名字后连续十三天内不写下另一个名字的话,使用者死亡。 如果撕毁或烧掉死亡笔记的话,所有接触过死亡笔记的人会死亡。
死神规则
  基本规则
  死神必须拥有最少1本笔记本。 死神使用笔记本杀死一个人类之后,那个人类的剩余寿命将加在死神的剩余寿命上。 为了增加人类的寿命而使用笔记本杀死别人,死神将会和被写进笔记本的人同时死亡。(但是,那个死掉的死神的笔记本并不会消失。)这个死神的生命,将会转变成适当的寿命加在那个被帮助增加寿命的人身上。 除了该死神的笔记本被人类持有、寻找自己的笔记本、和要杀一个人类这三个特别场合外,死神不能离开死神界。 从死神之眼看到人类的名字和寿命不能够告诉人类。 没有笔记本的死神不可以跟其他人类说关于笔记本拥有者的事。 死亡笔记一旦掉落至人类界,便是人类界的财产。 不能为了杀某个人类而将笔记本落入人间给那个人类。
  死神之眼
  死神的眼睛只要盯着一个人的脸(或相片,影像之类)看,就可以看见那个人的名字和寿命。 得到笔记本拥有权的人类,他的死神之眼却不能看到自己和其他笔记本持有者的寿命,只能看到名字。 已经死的人是看不到他的名字和寿命的。 死神之眼所看见的寿命是指那个人原来的寿命(就算名字被写进死亡笔记,原来的寿命依然不变,除非寿命是因交换死神之眼而缩短———雷姆曾以此得知弥海砂再次交换了死神之眼) 死神之眼所看到的名字和户籍中有无登记并没有关系,而是可以用笔记本杀掉那个人时所用的名字。(有可能是指那个人自己认知中的本名) 死神之眼无法从画像看到一个人的名字和寿命,不管那幅画多逼真。但从电视或相片是可以看到的。 拥有死亡笔记所有权的人类,可以用自己剩余寿命的一半,换取死神之眼(取得死神之眼的方法)。 依附在人类身边的死神,有跟自己所依附的人类告知关于死神之眼交换详情的义务。 失去所有笔记的所有权后,死神之眼也将随之消失。(失去的寿命也不会回来) 曾经失去拥有权,又再度得到拥有权的人类并不会得回死神之眼,需再次以剩余寿命的一半取得。 取得死神之眼的人类都会拥有3.6以上的视力。
使用规则(前传)
  ● 基本上和连载作品相同,主要不同点在于: 
  ● 名字被写上笔记本后,可以使用“死亡橡皮擦”(デスイレイザー,Death Eraser)擦掉名字,被杀的人将会再度回到人间。但如果遗体被火化了,则橡皮擦没有效果。 
  ● 虽然不建议,但在笔记本封面写上自己的名字是不会死的。 
  ● 笔记本的封面被撕掉后,就没有死亡笔记的效果。 
  ● 笔记本的页数会用完,需要和死神另外索取。 
  ● 并没有规定死神“至少要持有一本笔记本”。 
  ● 并没有死神之眼、放弃所有权等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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