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用技术入股有哪些注意事项?

近日有位老总叫我用管理及市场营销技术入股加入他们公司,占有15%技术股,《章程修正案》(有工商局盖章)里有体现了我的股权分配情况以及是技术入股而无出资,但是这公司的老总还要我另签一份《股东合作协议》。

我比较不明白的一点就是《股东合作协议》里写了一条是如果技术入股的股东因自身原因而无法继续在合作公司服务,那么我就得将我所持有的股份无偿退还给原始股东这点,没在章程里体现。其意思就是要人在公司才能持有股份(人在股份在),如果离开了公司就不能再持有股份,要无偿退还给他,这样的话老总就不用花钱来买我的股份。

问题:

1、请问律师这份《股东合作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2、如果一有天公司状大了,老总找个借口把我踢了,那我辛苦拼下的市场不就白费了吗?

3、万一有一天出现变故,这样的话是不是真的就如《股东合作协议》里说的要把股份退给他啊?

4、否则的话要如何才能保障我的权益呢?
5、如果这份协议是无效的话,我能不能签下去?那如果他真的把我给踢了,我到时是不是就可以依这份是无效协议不退还给他,而用转让给他?
6、像我这种情况是不是也一定要签《股份转让协议》呢?当初我要让老总签《股份转让协议》时,他说这不能叫转让协议,因为我没有出资而未签《股份转让协议》,请问这技术入股的股份能称作他转让股份给我吗?
急急急!!!谢谢大家。
我的积分就只有这50分了,现在我把他全部拿出来作悬赏分,希望可以找到一个能解决我问题的答案!
补充一下:我之前没在那家公司工作工,只和那老总接触过一次,他就要我去公司工作。第一次接触觉得那人有点儿信不过,所以我也就要搞清楚一些了

1、技术入股,可能还没有盈利就被解雇,那么就无法获益。

2、如果是技术入股,五年后又没有撤股,公司仍有盈利有分红,当然是有份的。如果仅仅是合同约定做项目,就要看合同怎么约定,而且应该也不是分红的性质。

3、如果评估通过,成立新的公司,就是一个新的实体,以前的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合同的约定,其次看入股时双方的约定,因为可以通过后来的合同变更前面的合同。

4、技术入股等非货币财产入股根据《公司法》第九百三十七条规定是要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如果没有经过评估,以协议方式约定获得利润分配的30%是不合法的,成立新公司,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有明确说明,你作为股东,占有30%的股份,这样才合法,如果是隐名的股份是很有风险的。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技术跟资本合作,千万不要拿低工资,要不项目做成功或者不成功,做技术的可能都是颗粒无收。

2、签技术入股的协议时,一定要拿到公证处公证,或者直接转到个人名下,如果对方不去公证,再好的项目也别做,协议最好请律师过目,分析可能存在的争议。

3、技术和资本合作,如果对方只是把技术人员当成打工人员一样对待,不是股东或者合作者,建议技术人员不用合作了,项目完成必定拆伙。

4、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技术入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9-01
1.技术入股,可能还没有盈利就被解雇,那么就无法获益。
2.如果是技术入股,五年后你又没有撤股,公司仍有盈利,有分红,当然你是有份的。如果仅仅是合同约定做项目,就要看你的合同怎么约定,而且应该也不是分红的性质了。
3、如果评估通过,成立新的公司,就是一个新的实体了,以前的合同是否有效,首先要看合同的约定,其次看你入股时双方的约定,因为可以通过后来的合同变更前面的合同。
4、技术入股等非货币财产入股根据《公司法》的规是要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如果没有经过评估,以协议方式约定获得利润分配的30%是不合法的,成立新公司,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有明确说明,你为股东,占有30%的股份,这样才合法,如果是隐名的股份,对你是很有风险的。
5、要看怎么样约定,是否约定你也同时不能使用该技术,如果是的话,你同样不能使用该技术。
6、如果是协议方式,出现亏损,你无需承担债务,如果是入股形式,你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新的公司本身是独立的法人,承担经营后果。
7、有没有意义,要看你的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没见到合同很难下判断。
第2个回答  2023-01-09

1、技术入股,可能还没有盈利就被解雇,那么就无法获益。

2、如果是技术入股,五年后又没有撤股,公司仍有盈利有分红,当然是有份的。如果仅仅是合同约定做项目,就要看合同怎么约定,而且应该也不是分红的性质。

3、如果评估通过,成立新的公司,就是一个新的实体,以前的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合同的约定,其次看入股时双方的约定,因为可以通过后来的合同变更前面的合同。

4、技术入股等非货币财产入股根据《公司法》第九百三十七条规定是要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如果没有经过评估,以协议方式约定获得利润分配的30%是不合法的,成立新公司,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有明确说明,你作为股东,占有30%的股份,这样才合法,如果是隐名的股份是很有风险的。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技术跟资本合作,千万不要拿低工资,要不项目做成功或者不成功,做技术的可能都是颗粒无收。

2、签技术入股的协议时,一定要拿到公证处公证,或者直接转到个人名下,如果对方不去公证,再好的项目也别做,协议最好请律师过目,分析可能存在的争议。

3、技术和资本合作,如果对方只是把技术人员当成打工人员一样对待,不是股东或者合作者,建议技术人员不用合作了,项目完成必定拆伙。

4、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技术入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3个回答  2007-06-22
你真是不知道好歹,我要是你们老总肯定很伤心。

技术入股一般不能超过10%,给你15%已经不错了。

你们的股东《股东合作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

你一分钱没出,公司给你15%是因为你工作认真,公司希望把你加入核心团队才会这么做,当然不能在你离开后还持有股份了。只要你认真工作,和公司一起成长,老板有什么理由要踢掉你,除非他大脑进水啊。

其实这个股份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工作干股,你在公司就享受干股而且可以分到每年利润。

至于你说的“2、如果一有天公司状大了,老总找个借口把我踢了,那我辛苦拼下的市场不就白费了吗? ” 我想问你,难道你平时工作,公司不给你工资吗?
第4个回答  2007-06-23
你是实际上的干股,15%也是可以接受的,如果你的工作能力确实强,而且有足够的经验与阅历,你也可以争取20%以上的份额。

退出时返还股份是可以的,也是合理的,(考虑万一退出时不一定那么好划分干过时间的利润,与实际利润里有很多是投入到扩大规模与生产上了,也就是纯利润的计算是要仔细的研究划分才能定下来,不要轻易的签下合同,先小人后君子,要分清楚了,是不是每年或者每个季度结算利润,在投入的资金是不是全是从他的85%利润里出,如果你出了怎么算? 也应该有让你增加股份的机会,现在的比例是不可取的,激励机制缺乏,有没有10%的管理层分红?感觉东家缺少科学管理的思维。)

古时候的大掌柜与东家也是这么分的,只是大掌柜一般都是30%以上50%的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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