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一职工从4月份请假,一直未到公司上班,怎么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如题所述

电话通知、当面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效,他不来,可以公告送达!

参见《民事诉讼法》送达程序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179号规定“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精神,企业对有旷工行为的职工做除名处理,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并旅行相应的程序。因此,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在此基础上,企业方可对旷工和违反规定的职工按上述法规规定做除名处理。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取公告方式送达,视为无效。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18
  电话通知、当面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效,他不来,可以公告送达!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179号规定“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精神,企业对有旷工行为的职工做除名处理,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并旅行相应的程序。因此,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在此基础上,企业方可对旷工和违反规定的职工按上述法规规定做除名处理。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取公告方式送达,视为无效。
第2个回答  2011-07-29
【解除劳动关系 送达】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179号规定“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精神,企业对有旷工行为的职工做除名处理,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并旅行相应的程序。因此,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在此基础上,企业方可对旷工和违反规定的职工按上述法规规定做除名处理。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取公告方式送达,视为无效。追问

已经去了好几次家里,见不到本人,电话也一直处于无法接通状态,那么直接采取公告方式的话,能不能提供现成的文本的给参考下?谢谢!

追答

员工旷工告诫通知书

…………员工:
你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未按规定的时间到岗工作,现决定按旷工处理,并对你提出告诫,望接到本通知及时返回工作岗位。特此通知。

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家属签收人: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