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职期间患病公司该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按实际情况批准休假。

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拓展资料:

劳动者特殊假期的待遇

(一)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时限和待遇:

1、劳动者患病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2、职工患病的医疗期规定:

①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②职工患病的医疗期规定:

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以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

5年以上的为6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 

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 

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 

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③关于医疗期的计算:

按照规定,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3个月的按6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9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2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参考资料:

病假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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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29
【医疗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病假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病假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0%÷21.75天(月计薪天数)

【医疗期满 解除合同 经济补偿 医疗补助费】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3-08

第3个回答  2011-08-09
员工在职期间非因工患病的,单位因根据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给予员工医疗期待遇。医疗期具体时限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3个月至24个不等,具体详见各地医疗期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期期间单位需支付员工不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水平80%的工资待遇,医疗期满后若员工仍无法从事正常工作的可解除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工作每满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第4个回答  2019-06-14
员工在职期间患职业病用人单位的处理方法:
(1)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职业病病人
用人单位应建立职业病报告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当发现有职业病病人时,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造和篡改。
(2)向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
用人单位出现职业病病人时,除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外,同时还应向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
(3)积极安排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和鉴定
如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感到不适,又排除其他疾病的,经员工申请,用人单位应安排员工的职业病诊断,对职业病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为了保证受到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享有充分的权利,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4)安排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定期检查和康复
员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医疗机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或康复疗养。用人单位同时应建立相应的制度,对职业病病人治疗、定期检查、康复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责任到位,有人负责相关工作。
(5)调离和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员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用人单位在员工经医治或康复疗养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用人单位应为确诊患有职业病的员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报工伤,对留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根据其鉴定结果安排适合其本人职业技能的工作。用人单位同时应建立相应的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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