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雇佣路边“游击队”出现意外的责任问题!

最近看到好多关于工伤的问题,突然想到个事,请教下各位大侠!

1:如果个人临时雇佣路边的“游击队”通个下水,刮个大白之类的,“游击队”在施工中出现意外怎么办?顾主用负什么责任么?
2:如果顾主是通过第3方雇佣的“游击队”,那么出现意外第3方有责任么(如果第3方是中介之类)

⑴:以上所说的意外包括所有可能性,请大家回答的时候劳烦多考虑下,比如规定顾主及第3方完全没责任的话,是否任何意外都是如此!
⑵:如果顾主及第3方有某些责任的话,那么什么情况下有责任?认定为什么责任!

辛苦大家闹!!!
....还真有责任关系么?如果甲方(游击队)是因为自己的不小心滑倒之类,那么乙(客户)方也是要有责任的么!!好像有点不公平呢!!!有具体依据么!!

1:如果个人临时雇佣路边的“游击队”通个下水,刮个大白之类的,“游击队”在施工中出现意外怎么办?顾主用负什么责任么?
答:雇主应当对雇工的人身安全负责。

2:如果顾主是通过第3方雇佣的“游击队”,那么出现意外第3方有责任么(如果第3方是中介之类)

答:仍然由实际雇主承担。

⑴:以上所说的意外包括所有可能性,请大家回答的时候劳烦多考虑下,比如规定顾主及第3方完全没责任的话,是否任何意外都是如此!
答:对于劳动者的保护都是因意外所产生 的危害后果的。

⑵:如果顾主及第3方有某些责任的话,那么什么情况下有责任?认定为什么责任!
答:根据过错原则进行责任划分。

问题补充:....还真有责任关系么?如果甲方(游击队)是因为自己的不小心滑倒之类,那么乙(客户)方也是要有责任的么!!好像有点不公平呢!!!有具体依据么!!
答:是的,雇主应当对雇工的人身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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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7-04
尽管没有合同,但应该是雇佣关系,是服务提供者与客户的关系(甲是客户).因此,乙的受伤,应由甲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由第3方雇用的话,那么雇用关系,应该是第3方与乙的关系.所以 应由第3方承担全部责任.
负的是工伤意外责任.
第2个回答  2007-07-04
原则上此类情况属承揽合同关系,不能由业主来承担责任,但如提供的服务是应该有资质的人员进行的,而承揽人没有相关资质,如果引起了伤害事件,则业主因选择承揽人有过失,适当赔偿。
以上在最高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中有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3个回答  2007-07-04
最好不用
第4个回答  2007-07-04
不用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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