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的每月的工作时长大概是180个小时,但是我又一位家人她每月的工作时长超过了正常200小时

已经工作了快四年可了,没有节假日,也不给加班费,过年放假还要扣钱,现在不想干了,实在是受不了这种的工作方式,现在想讨回公道,但是没有每月的考勤表,有工资卡,和每天记得工作量,这样的话我们给劳动部门反映,这样可以给我们补偿吗?

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到人才资源局投诉,按你说的情况,投诉之后,该公司将补贴所有超时的加班费,过年放假扣除的钱,这些钱都将补偿给劳动员工。
另外还可以多获得一些额外的工资补贴。
所以这种公司,大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反映情况。
我们这边就有一个去酒店帮人杀鱼,做三个月,酒店没有给他工资,然后投诉劳动部门,之后劳动部门帮他追回三个月工资,还因为杀鱼的工作很脏很累,额外要求酒店支付多一个月的工资,干了三个月,拿了四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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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18
可怜的童鞋啊,国家还说了,你有权保持沉默,可能是你唯一可守护的权利。
第2个回答  2011-08-01
那你先试着向劳动部门打个电话咨询一下,就把你这种情况说一下,看看他们能不能给出一个很好的回复,像需要哪些证据才能够证明你们现在的工作现状。电话是:12333.转人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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