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如何征税?按3%征收率计征吗

如题所述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扩展资料:

《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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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21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附:旧货与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关系:
一是目的不同:一般来说,购进旧货是为了再次销售,而购进固定资产是为了使用。
二是固定资产,纳税人已经使用过,而旧货通常纳税人未使用过。
4、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如果纳税人购进旧货,仅是短暂实际使用(例如购进二手车,短暂开出开进)而未在会计上作计提折旧处理,应不属于使用过旧货。
第2个回答  2011-07-30
是的!
1、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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