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原学校工作10多年,想到一个离家近的学校,其他手续都办好了,好说歹说这么长时间了可原单位校长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签字,主要原因可能是我专业很好,但这么多年为单位贡献不少可领导没把我当盘菜,我是个逆来受顺委曲求全的人为次也受不少刁难,所以我也够了,我想走时反而极力想留我,都什么玩意啊,有时气得真想找人扁他一顿.现在送卡不都不要连面都不见我.想请各位专业人士有什么好办法没?实在不行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何解决?谢谢拉
谢谢你的回答,关键是我是调离到另一个兄弟学校,只提交辞职报告他不签字的话接收单位也不收啊(要是辞职再上其他学校岂不成了纯临时的了吗?我现在好孬也算是事业编制啊)。我们这人事包括工资发放都是教育局统一发给学校的。
追答噢,那是不一样的,事业编制人员是参照《公务员法》的,适用人事法规。你可以去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咨询下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我和你不一样情况吧,你是辞职,我是调离到一个兄弟单位。情况可能不太一样,更不敢和教育局干啊
我想调离不是辞职,要辞职了不是什么都没了啊。我现在好孬也算是事业编制啊,要辞职了不就成了临时的了吗?
追答劳动法解决不了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