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的电力公司商用业电是0.95元/度,但物业公司收取的是1.06元/度,自来水公司是按2元/吨,物业是4元/吨,以前的几个物业都是按1.06元和4元收取水电费但不收取其他的公摊水电费,现在换了物业要求我们还要缴纳公摊水电分,这样收取合理吗?另:现在所谓的物业公司根本就没有取得物业管理资质的,只是是一个装潢部,我们有权拒交物业管理费吗?谢谢各位高手指点!
是我无权拒交物业费还是他们无权收取物业费?
sorry, 如果业主跟他们没有签署物业协议,就可以拒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