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评估设备为1990年从德国引进的设备,进口合同中的FOB价是20万马克。1995年评估时德国生产厂家已经不再生产待估设备这种设备了,其代替产品的FOB报价为35万马克,而国内其他企业1995年从德国进口这种设备的FOB报价为30万马克。按照通常情况,设备的实际成交价应为报价的70%-90%.
你认为被评估进口设备的更新重置FOB价为( )万马克。
2.被评估设备为1995年从美国引进的设备,进口合同中的CIF价为41万美元。2000年评估时美国生产厂家仍在生产销售该种设备,其CIF的报价为50万美元,一般情况设备的实际成本价应为报价的70%-90%.国内某企业2000年从美国进口该设备的CIF价为44万美元。
你认为该进口设备的现行购置成本为( )万美元。
3.某企业转让浮法玻璃生产技术,经搜集和初步测算已知如下资料:该企业与技术购买方共同使用该生产技术,双方的设计生产能力分别为700和300万标箱;该技术的开发研制成本为200万元,已经使用两年,尚可以使用6年,两年的通货膨胀率累计为6%;该技术使用权转让后,由于失去了现有及潜在的全部或部分产品销售市场及盈利机会,而可能造成的年经济损失现值为60万元。该技术转让时先收取最低收费额,以后再每年从买房的销售收入中分成2%,直到该技术的经济寿命到期。预计每标箱的价格为200元。折现率为10%,所得税税率为33%.试评估该技术的价值。(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解:(1)浮法玻璃生成全套技术的重置成本净值为:
200×(1+6%)×【6÷(6+2)】=159(万元)
(2)重置成本净值分摊率为:300÷(700+300)=30%
(3)无形资产转让的最低收费额=159×30%+60=107.7(万元)
(4)该资产的评估价值=200×300×2%×(1-33%)×(P/A,10%,6)-107.7=3393.96(万元)
问:第(4)步的计算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