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中介费问题,高分求教。

我于今年1月15日签订了买房合同,此房为二手房,卖方净得。签订合同中注明了给中介1万5千元包干所有中介费及过户等一切费用。但是我的这份合同写钱数的这里好像按了手印看不太清了……我抑郁,没有影响吧…………
但今年2月份出台了新的房产交易政策,提高了营业税额度。因为过年等因素耽误了过户时间,是在2月下旬过的户,也就是说在政策出台之后过得户,所有的费用都是中介垫付的(我已交了15000),现在中介让我补齐因政策变更而产生的比原来多的那部分费用(大概一千块),请问这部分费用应该我出吗?我签的买房合同上没有注明政策变化的情况由谁来承担,请高手求教。万谢!
房子已过户(户头是我的名字了),就等抵押然后放贷款,而后就是房东交房了。
现在不给中介补钱他就不给我办剩下的手续,耗在这里。个人觉得应该是中介自负。可能是第一次交易什么都不懂,看我外地人好欺负,请问中介还能在现在黑我吗?比如暗中哪里给我摆一道。好像房产证和所有交费的单据都在中介那里。
咨询律师没经验…应该去哪找律师啊?
真心的感谢各位,谢谢了。

  楼主您好
  看了楼上各位的回答,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回答您的问题。
  首先从合同上去看您这个问题
  1.5万元包含全部办理过户费用及中介费用,但国家出政策了,您无法预知,中介也一样无法预知,这个在合同法中属于情势变更,当然费用的变化,如果事前有约定按照约定履行,正规的合同中一般新增费用对买卖双方都是有约定的,由谁承担,对于您跟经纪公司是否有约定,您需要看合同了。如果有约定不论费用是否有新增费用多少都由经纪公司承担,那就由他们承担,如果没有约定,那么一般的认识就是1.5万包含的是当时的费用,所以新增费用应该由您来承担或由双方协商。当然您也可以去协商,那就是从实际操作角度来说的的,双方协商下由谁承担或承担的比例。
  如果都未对新增费用有约定,给您想个说法: 如果对于新增税费您与经纪公司未有约定,1.5万之外的1000元该是您需要补交的,那您跟业主也未有约定,当时业主要的是当时的净价,您替业主交的是当时的税费,现在税费增加了,新增的营业税,纳税人是业主,同样的理由,按照他们的逻辑,应该是由业主来承担啊,经纪公司应该去问业主要的哦!
  这个说法能理解吗?

  其次:从整体看您是否该再缴纳这个费用,给您个建议,您可以去查下对方的帐。具体这么说吧:您一共付给中介公司1.5万元的费用,您要求对方提供此次交易中的全部税费,这些都是有相应票据的,您计算下一共是多少钱,这样您就可以知道,对方中介一共收了您多少中介费用。然后您再了解下你们当地佣金标准是多少,然后折算下,中介是否超标收取了您的中介费用,如果超过规定的比例了,那您肯定不需要再支付他们什么费用了,谈起来很简单,他们违规收费了,要不就找主管部门评理就行,或者找房管局投诉他们乱收费,说不好,您还可以要回一些钱。当然如果还未达到佣金标准,而合同又未约定新增费用,由谁承担从实际操作角度,您还是跟对方协商下承担比例,如果能少付就少付了。

  为什么在您不付款理由不是很充分的情况下,都建议您跟对方协商解决呢?
  首先:您的资料都在对方手里,虽然房子已经都过户给您了,但房产证、购房发票、契税票、公共维修基金票这几个东西,在您将来出售时是需要用的,所以对您比较被动。
  其次:费用只是1000元,您请律师,胜负不一定,律师费估计都不只这些,而且您还要搭上时间和精力。
  所以比较建议您核实下自己的费用,然后再跟对方协商,我觉得这样对您最有利,也是在以最实际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当然遇见能讲理的是这样,不讲理的,就需要您自己权衡了。
  祝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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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21
首先,合同中写明“签订合同中注明了给中介1万5千元包干所有中介费及过户等一切费用”,说明你们在签合同时已经预料到“费用”可能发生变化。所以,中介不能以“情势变更”来要求新的费用。民法上重自治,只要合同约定了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国家法律就是有效,双方约定收法律保护。
其次,房屋已经过户到你名下。只要房屋登记机关登记了你的名字,房屋过户手续就已生效。中介手里拿着你的票据本身就没有法律依据。
最后,你有两个方法处理问题。1、到中介或卖房者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他(这个根据你自己的情况选择被告和诉讼请求,对自己有利就行)
2、到房屋登记机关补办手续。这个比较困难,需要手续比较麻烦。

注意,我没见到你们所签的合同原本。你所述情况也许与合同有出入,我不能保证有出入的部分。
如果你是石家庄出现的问题,我愿意帮你。 QQ233348895
第2个回答  2011-03-21
这部分费用,我认为,当然不能由你来出,二月份出台的,和你一月份买房有什么关系?只要是你买房合同日期之后的事情都于你无关,那是他们应该承担的,也可以说是他们应该承担的风险。如果是我的话,我坚决不会接受中介这种说法的,营业税是他们应该交的,与你没有关系,只要合同签过了,哪怕是当天政策就提高了,也于你无关,只要合同上没有的,你可以一概不付。
当然,你最好找个律师咨询一下。
合同都签过了,再说这些费用已经没有意义,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他们是不是看你好欺负,才这样做的呀。
第3个回答  2011-03-21
不出、、你私下去咨询一下律师、、 和你说那些中介都很黑、能坑上就坑的、、你自己要强一点!~!
第4个回答  2011-03-21
找当地的键位或房管部门出面协调,用你的合同追究中介,现在你签订买卖合同上既然已经成立了,并且已经过户,你没必要怕什么,他敢拿着你的房本要挟你试试看,你是房屋所有人,你只要履行了合同约定的部分,违约的就不是你!他扛着不给你本,你就一纸诉状告他们,反正现在你是房屋所有人,合同你也履行了,别怕不清楚,法院举证时你大可拿出来给他们看!是自己的理没必要胆虚。只要房屋所有人是你了,就谁也改变不了!房子的买卖是三方合同,其中任何一方随意解除都是违法。
第5个回答  2011-03-21
营业税的变更是在你们签订合同之后发生的变化,如你所说,合同约束方面,并没有说明价格变动之后,应由哪方承担此费用,就是说不需要必须付此费用,生意人不喜欢这些麻烦事情,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只是和你争取一下,如果你不同意,也不会去找你麻烦在法律上不会允许他去妨碍你的。不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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