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9
该精神病人为“受害妄想症”,臆想其住所对门楼住户监视他,故长期对其“臆想敌”进行跟踪、骚扰(断电、关水、剪断网络光纤、扎破自行车、汽车轮胎、划伤汽车表面,有时甚至直接袭击受骚扰者)。该患者原来是一出版社编辑,后来因其生病单位让他回家,每月发给一定生活补助。其父年事已高,其母长期病卧在床,完全丧失监护能力,导致该病人为所欲为,祸害一方。咨询本校保卫处和片警,说是“法律死角”,“你打伤了他,你要负责,自卫都必须谨慎,最好躲开;他打了你,那完全不付法律责任,换句话说,就是活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