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监护人无力承担监护责任怎么办

如题所述

对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其近亲属得依《民法通则》第17条规定的顺序确定监护人。若近亲属就监护人的确定发生争议或无力承担监护责任,则应由有关单位或组织指定相关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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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9
该精神病人为“受害妄想症”,臆想其住所对门楼住户监视他,故长期对其“臆想敌”进行跟踪、骚扰(断电、关水、剪断网络光纤、扎破自行车、汽车轮胎、划伤汽车表面,有时甚至直接袭击受骚扰者)。该患者原来是一出版社编辑,后来因其生病单位让他回家,每月发给一定生活补助。其父年事已高,其母长期病卧在床,完全丧失监护能力,导致该病人为所欲为,祸害一方。咨询本校保卫处和片警,说是“法律死角”,“你打伤了他,你要负责,自卫都必须谨慎,最好躲开;他打了你,那完全不付法律责任,换句话说,就是活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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