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偏导数、可微、连续之类的问题,求指教!

就是偏导连续、可微、函数连续、偏导存在、方向导数存在,如何证明?
特别是证明偏导连续、可微。什么情况下可以用公式,什么情况下只能用定义?
有些题老是问证明函数可微但导数不连续什么的,对它们的关系和求证方法都很混乱,不知道该怎么证,求指教!

这一串关系要搞清楚,可微=>两偏导数存在,两偏导数连续=>可微。
函数连续:如果是初等的就是连续的,如果是分段的,看每一段是否连续,段与段之间是否连续。
偏导数连续:把它求出来,如果是初等的就是连续的,如果是分段的,看每一段是否连续,段与段之间是否连续。
可微:如果两个偏导数连续,就可以证明,不连续,就只能用定义证。
偏导数存在:如果知道是可微的,那么就存在了。如果不连续,就不可导。初等的在定义域内偏导数存在。否则(一般是分段的)就只能用定义了。
方向导数存在:只须有可微的条件就可以了。否则还是要用定义判断。追问

那用定义是怎么证的啊?证明连续就是左边极限等于右边极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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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21

所有偏导连续推出可微推出函数连续,偏导存在,方向导数存在.

偏导连续是可微的充分条件 不是必要条件!

证明一般数学分析书都有   就是用中值公式

第2个回答  2011-03-21
如果是证明偏导连续,只需要求得左偏导和右偏导,看左右是否相等即可;
如果是证明可微,先用公式试求是否存在,如果不存在再用定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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