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把车间生产加工承包给甲(公司提供设备和材料,甲是自然人,公司没一个员工。公司和甲签订了合同)。甲聘用员工在车间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甲招人时说自己是公司承包人、公司也说是承包给甲要签合同找甲,合同写明以劳动法为准,合同是正规合同,唯一区别就是甲方不是公司。(现在员工不清楚老板是以公司名义还是个人名义和甲签的合同,不知道公司是否授权甲招用工人)现在甲不按劳动法支付工资,休假时间和保险。请问甲聘请的员工和公司是劳动关系吗?属于公司员工吗?员工可以通过仲裁要求公司给付工资吗?
具体关系如下:
公司负责招标,承接项目;
承包人可以从公司承包项目;
员工主要负责执行;
公司中标的项目承包给承包商(承包人),由员工给承包人服务赚取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