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离职30天以后,领导仍不同意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后,不管领导批不批准,都可以在做满一个月后真接走掉就可以了,领导不能以任何理由克扣工资,如单位领导克扣工资,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一般员工辞职所担负的义务就是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此处所说的通知仅是单方面的告知,所以不必担心领导会不批准之类的问题,而且与手续办理与否也没有任何关系。办理退工手续是用人单位为离开企业的员工应尽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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