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有案底醉驾判刑会加重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醉驾处罚不是看有没有前科,如果被发现醉驾,就直接按醉驾处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以拘役,并处罚金,但是具体如何处罚是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酒驾的处罚是行政处罚,不是刑事处罚,因酒驾被行政处罚的不能算有前科,如果没有其他前科的,单纯的醉驾是可以判缓刑的。前科指上一次的犯罪事实及受到的刑罚,常称为有前科,即以前因故受到过刑罚。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条件,就会构成累犯,要从重处罚。曾有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不能视为有前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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